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表示,下一步,將會同有關方面持續深化能源產供儲銷體系建設,做實做細保暖保供各項工作。
一是確保能源安全保供。進一步挖掘在產煤礦擴能增產潛力,指導產煤省區和煤炭生產企業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保持穩定生產,確保煤炭供應平穩。
二是確保群眾溫暖過冬。健全煤炭、天然氣、電力多能互補的綜合應急調度機制,強化調度安排,著力提高能源頂峰能力。提前組織制定預案,做好應對后續寒潮天氣的準備,牢牢守住民生用能底線。
三是確保經濟社會發展用能需求。組織做好電煤、電力中長期合同簽約履約工作,指導督促供需企業抓緊銜接資源、簽訂合同,切實保障今冬明春煤炭電力供應平穩和價格穩定。(國家發改委)